许可证年度自查如何开展?

作者:宝应大赢电气 来源:http://www.sh-baishi.com/
日期:2025-05-14 人气:
许可证年度自查如何开展?
答:按照《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电力业务许可证(输电类、供电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发电企业实行定期报告制度,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向所在地派出能源监管机构报送自查材料,报告周期由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自行确定;输供电企业实行年度报告制度,应当在每年二季度向所在地派出能源监管机构报送自查材料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实行年度自查制度,应当每年开展自查并向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报送自查材料。
上一篇:发电机组运行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应该办理什么手续?
下一篇:电力企业申请跨国(境)电力业务备案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相关文章:
·单相继电保护测试…
·徐州市承装修试三…
·镇江市三级承装修…
·淮安市承装修试三…
·常州市承装修试三…
·办理五级承试电力…
·如何快速办理三级…
·办理电力三级承试…
·三级承装修试机具…
·五级承试电力设备…
CONTACT US
联系我们
电话:18115117611
传真:0514-88885827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宝应淮江大道8号城南工业园
邮箱:18115117611@163.com QQ:211324815
QQ在线客服
客服电话18800333002